档案管理

通化师范学院人事档案的转递制度

时间:2014/6/6 8:48:01  作者:办公室  来源:人事处  查看:1131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 一、对转进的人事档案,要认真清点,查实无误后,及时通知档案寄出单位。二、教职工因入学需要调档的,凭就读学校调档函,通过机要局转递。  三、对转出的人事档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,整理合格、装订成册,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。  四、转递人事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《...

一、对转进的人事档案,要认真清点,查实无误后,及时通知档案寄出单位。

二、教职工因入学需要调档的,凭就读学校调档函,通过机要局转递。

  三、对转出的人事档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,整理合格、装订成册,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。

  四、转递人事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《干部材料转递通知单》所列项目详细登记,写清转出档案原因与档案一道密封,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,及时登记《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》。

  五、转出的档案须编号登记。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,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。

  六、档案转出后,在档案名册上注明何时转往何处,以便备查。

  七、档案转出,过期一个月未退回执,应通过有关途径询问,以防丢失。

八、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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